54PAUL 2010-08-04 09:22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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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nniedady 2010-08-03 21:30:02
我懷疑您的機位有冒犯之虞,法事前方供桌怎可站人,禮貌在那,
回應:
感謝winniedady 您的指教,關於你提到的這點禁忌的確需要特別注意,我當時的站位,是在圖#7左方工作人員的旁邊,#8,10就靠在他身旁以18mm拍攝,你可以看出這2張非正面拍攝而是有些角度的,#7,9那2張,我則和一起來拍的幾位朋友輪流交換位置取景(讓大家都有得拍),所以這兩張是退得遠一些以35mm左右的焦段來取景。
另外當時許多工作人員都在場,我們的取景拍攝也並沒有被他們糾正,會場活動也舉行得很順利,總之,感謝你的提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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