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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作者 | winniedady | 個人積分 | 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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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等級 | |||
作品類別 | 人文 | 發表時間 | 2012.04.19 21:09 |
拍攝地點 | 台南縣 - 麻豆鎮 | ||
標籤 | 攝影大神 獐螂 黑名單 廟會 | ||
評議推薦 |
十面埋伏:忘了禮節拍在好的作品都是-----失敗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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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笑照片 15 | 點閱數 24438 | 回應數 18 | 評議推薦 1 | 資深推薦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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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大神黑名單
廟會活動的自我約束
那一個攝影人如果跟你說"我不想拍好照片"那一定是騙人的,
因為是每一個攝影人很深層也很原始的願望
人之所以存在,是因為被彼此肯定.讚美與需要!誰都想有個東西能讓人記著
因此在相機普及的狀況下,大家各出奇招,想拍出與眾不同,卡位,各種怪招紛紛出現
造成了嚴重的混亂,所以這篇文章來討論廟會活動的自我約束
目前整理出的一些常見問題如下:
1.禁止在拜廟,天公爐主軸線上攝影,以免妨礙科儀進行
拜廟是神明與神明之間會面所會進行的儀式,包含轎前陣頭均會參與
但依陣中代表的級別會有落差
http://taiwanpedia.culture.tw/web/content?ID=12059 延伸閱讀
一般攝影人以此類作品最多,因為在此時各陣頭才會發揮,也因為定點,所以好作業
因為是神明與神明之間會面所會進行的儀式,整個活動的開展是在廟宇的天公爐中軸線前展開
中間的動線是留給神明之用,就像元首抵達某國家後,
會在飛機前鋪陳紅毯舉行儀式與迎接人員,
但是不會,也不允許有人在紅毯上佔位,奔跑,造次!
媒體記者,更只能趕得遠遠的,拿長鏡頭拍拍嘍!
不過廟會是不用這麼"不親民",還是歡迎你站到廟埕參與的!
當然這個場域是與時間掛勾的,在陣頭或神轎進場後,那就該被視為禁區
不應闖進去,更別說站立在天公爐旁!
2.攝影時勿干擾信眾祭拜
信眾祭拜是有所求,求的越虔敬,越有可能是你想攝入的標的
而肅穆的神尊也有可能是你想拍下的,
但是不要干擾到他人
最常犯的就是在他人前面走過或由左右插入,造成干擾
3.為免妨礙他人構圖與整體美觀,請勿使用單腳架架高拍攝
這招真不知道是誰發明的
首先:他是危險的,因為手一滑, 相機一倒,就會砸傷人,
其次:成功率低,夜間易晃動,而且可能畫面鬆散沒有重點,因為你只能用廣角到小望遠焦段
之三:造成後方其他人構圖的困擾,被戲稱為"相機宋江陣"
(很悲情的說!)
4.陣頭行進.拜廟中,切勿穿陣而行
我問你! 如果特種部隊在市政府廣場上表演,行進或表演間,你敢衝進去嗎 ?
可能馬上就被擒拿架走吧!
同樣道理,陣頭行進.拜廟中,切勿穿陣
5.拜廟與陣頭行進時,如需淨空場地,請配合後退
儀式要進行,而你要順便拍照,他沒空間怎麼演?
自發性的後退吧!
6.勿攀爬戲棚或其他祭典物品.棚架進行攝影
歌仔戲的演出 大多是為了酬神
http://blog.udn.com/yoj430315/3638081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hunmeikao/17788359
http://taiwanpedia.culture.tw/web/content?ID=12972 延伸閱讀
在神明繞境當時,如果有戲在上演一般都是扮仙,
甚至有些千歲會先看戲再向地頭廟神明致意
因此戲台上你看得到就是扮仙,
台上扮了仙就屬於帶有神格的,
因此戲班會另有一員著白服素妝以向蒞臨的神明獻香
而不論戲班或當地民眾 或出錢聘戲班的人,都會認為扮仙要演好,如果沒有搞好,那 就是”誤戲誤三牲”,就是說沒有『扮仙』就像沒有獻上三牲一樣的給他大條,是非常失禮的,接下來搬戲也不會順利喔!
為此,戲台千萬不要上,不要為了你拍照的方便而上台!
否則你會給戲班與 當地民眾帶來困擾
此外慶典中可能會有一部份燈籠或裝飾會暫掛於棚架等地方,但在最後要化掉
這些東西一般不會讓人摸,但是就是有人會爬會攀,結果不小心踢到,甚至踢破東西!
上一科,在東港就被踢破省燈,這事情非同小可,因為這些是要掛上王船船邊化掉的!
所以千萬不要造成當地民眾困擾!
7.神明陣頭經過,常有高度忌誨,請勿站於高處或高於神轎,或於不當角度拍攝神轎內神明
廟會人山人海,很多人愛拍,可是最好不要爬高處做大全景拍攝,因為通常有高度忌誨,如果當地民眾請您下來,最好自覺移動下來,不要造成彼此的不愉快!
要拍攝神轎內的神明請先問過轎班,並且不要將手機或小相機伸到轎內拍,那是很不禮貌的,某些神明最好不要從側面拍,親身遇過拍城隍爺神像,前一秒正面拍都ok,結果你轉到側面轎子小窗要拍的時候相機就不聽話(沒來由,所有條件都ok),結果離開那角度就又好了….怎麼說呢…你能不相信嗎?
最後建議各位,因為各地風土民情不同,請多詢問當地人士意見,了解各地陣頭.儀式,神明的典故,會讓作品不只著墨於色彩.構圖,還會有的人文成份加分
以上分享!
~你會來拍他,因為他還保留,還值得你記錄,請彼此尊重~
關於影中人的肖像權問題:
摘錄:http://www.lawtw.com/article.php?template=article_content&parent_path=,1,448,&article_category_id=769&job_id=59599&article_id=28936
也許你很想問,新聞當中所出現的畫面,不論是拍攝犯罪嫌疑人或是街頭記實,
記者是否都已經過被拍攝者的同意?或是記者有特權呢?
事實上,記者的採訪屬於「新聞自由」的規範,
因為新聞自由與公眾「知的權利」相關,是為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,
「新聞自由」雖然是可以被允許的,但是這樣的自由也必須兼顧個人隱私權的保障,
才能在憲法保障新聞自由與人民固有的權利間取得平衡。
因此諸如狗仔隊的報導,在未經被拍攝者同意下,
秘密跟蹤並拍攝整個行為過程(包括車內及屋內照片),該行為已經構成侵害他人隱私權,
同時侵害他人公開其肖像的自主權利,侵害肖像權。
敝人主張畫面中人物參與公開活動,由於參與廟會,並於現場攝影,
其行為乖張,違反一般所認知的廟會活動記錄禮儀,故公開之
敝人以"公民記者"身份對於此類"違反一廟會活動參與禮儀"之行為於本版塊做一"報導"
希望廣大攝友引以為誡!
違反一般所認知的廟會活動記錄禮儀